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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款二维码还能用吗?央行回应!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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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了已有一个半月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火了。网上不少声音称,明年3月1号起,微信支付宝个人码将不得用于经营收款。小微商户以及很多消费者都在问:这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有记者向央行有关部门了解,《通知》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支付业务,完全不影响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
 
对于商户,如果之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但如果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也就是《通知》中所说的“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因为安全性较低,容易被违法行为利用,则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以下针对性要求:
 
一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三是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求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与规模、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通知》明确要求,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通知》将于2022年3月正式实施,央行方面表示,在实施之前,支付清算协会、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
 
人民至上、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制订政策的出发点。近年来,公众对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在公安机关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案件调查中发现,使用出租出售的个人收款码、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是犯罪分子常用手段,给许多个体商户带来资金损失。央行此次出台《通知》,正是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堵住漏洞,斩断非法链条,更好地保障个体商户资金安全,守住老百姓“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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